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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最牛钉子户坚守危房十四年 宁愿等死也不搬走(4)

多名仍留守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不搬迁,是因为开发商拆迁手续不合法。“因为什么理由要拆?相关拆迁手续在哪里?”

桂林市房管局第四房产管理处副处长梁宪龙告诉记者,事实上,仍未搬迁的50余户居民,并非该栋房屋的产权人,该建筑属于桂林市房产局的直管公房,他们只是租住户。而对于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房管局已进行过多次公开答复。

记者从房管局相关公开回应上看到,桂林市恒基、驰桂两家房地产公司1999年11月4日经市计划委员会立项、市建设规划局规划,在滨江北路以西、解放桥立交匝道以北联合新建商品房,原桂林市土地管理局于1999年11月16日依法办理该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

1999年10月,因享受“以房养路”优惠政策的规定,该地块的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公司交重点工程指挥部用于市政重点工程建设。而该地块土地属国有土地,房产和土地均为政府所有,经依法批准后,该土地出让行为不存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的问题。

而记者查阅到,拒绝搬迁的承租户中有多户曾就拆迁裁决和市政府限期拆迁决定先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拆迁裁决。另有四户就上述拆迁裁决向自治区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建设厅复议后,也维持了桂林市的拆迁裁决书。

公房改革引发矛盾纠纷

既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承租户们如何14年坚持主张对房屋的权利?记者调查发现,其中争议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末桂林市进行的公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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