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与夫妻同睡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林小姐毫不忌讳自己的“小三”身份,敲开情人王先生的家门,她直接上了床,和王先生夫妇一起躺在床上。小三与夫妻同睡太不要脸了。这小三也太大胆了!原配怎么能容忍?这个世界真的是太疯狂了。
林小姐毫不忌讳自己的“小三”身份,敲开情人王先生的家门,她直接上了床,和王先生夫妇一起躺在床上。3月18日下午,王先生的大舅子为姐姐打抱不平,对林小姐动了手。
45岁的王先生家有妻儿,去年5月,他到阳朔县兴坪镇承包工地,与同是老乡的林小姐相识,两人开始同居。
今年2月8日,王先生回家过春节。妻子周女士早已听闻丈夫包“小三”的消息,逼问丈夫,王先生只得向妻子坦承了一切,并“发誓”不再与林小姐往来。2月底,周女士不放心丈夫,跟着丈夫来到了阳朔兴坪镇。王先生没有食言,与林小姐划清界线。周女士也顾及丈夫的面子,并没有找林小姐的麻烦。
但林小姐见到王先生“变心”,她不干了,死心塌地要和王先生在一起。
有几次在半夜,林小姐跑去王先生夫妇俩居住的地方敲门,但对方不开门,林小姐就在门外大喊大叫。“人家有老婆的人了,你这样缠着人家,像话吗?”旁人无法入睡,纷纷前来劝说林小姐。“我知道他有老婆,我就是要跟他在一起,我不要什么名分!”林小姐却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说。
不得已的王先生只好把房门打开,让林小姐进了房间。谁知林小姐每次竟径直上床,和王先生夫妇一起躺在床上。这样的情况多次发生,王先生有苦说不出,周女士也找林小姐多次谈过,但都无济于事,夫妻两人只好忍气吞声。
网友众说纷坛:
@闲看落花:真不要脸。让别人还怎么敢找小三?
@王子:国家就应该出个法律,破坏人家婚姻的小三就要负法律责任,而且要重一点,看这些不要脸的小三还敢不敢。
@爱的涟漪:既然是真爱连名份都不重要;为何还要与金钱讨价还价?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dorothy:这个姓王的男的不是人,既然分手了,怎么还能由着小三在自己撒野,忍气吞声?是跟小三商量好的吧!
@笑看人生:以为找小三好玩,结果被别人玩了,活该,看你还到处偷吃不。
@半度微凉:都是自作孽的主,现在的结局都是自找的,失去了道德是要付出代价的。
@西出散关:这是个聪明的女人,看着像是不要自己的尊严,其实是在找回自己的尊严。说得简单点,女人不是玩品,女人同样是人,需要男人们去尊重。但男人找小三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为了玩,为了找自己的快乐,所以他要为他的行为付出最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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