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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扒衣泼粪续: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股城网讯:女子被扒衣泼粪,感情的事是你情我愿的,小三虽可恨,但她也是受害者。女子被扒衣泼粪,4岁女儿目睹整个过程,梦中哭喊着别打妈妈。其实这年头当把小三没啥大惊小怪的,万众也千万别高举道德牌坊大呼小叫,如果每个人能低头反躬自己,想必也都不是出水芙蓉,否则世道也不会像今天这般污泥浊水。

近日,本报关于“小三”被打事件,及随后打人一方相关表态的报道引起众多市民的热议。3月28日,一名自称是被打者阿清(化名)好友的女子徐女士通过电话找到记者,声称受阿清委托,澄清此事。据其介绍,被打后阿清精神状况极差,几近崩溃。而更让人心痛的是,备受大家关注的4岁小女孩,因受打击太大,精神恍惚。

1、好友:错不在她一个人身上

“在这场感情纠葛里,错不在阿清一人身上,但是最后她受的伤害却是最大的。”徐女士对于自己好友的遭遇深感同情。

女子被扒衣泼粪

徐女士告诉记者,自从阿清和李龙(化名)之间的关系被李龙家人知道后,阿清的生活便成了一个噩梦,接二连三地遭到对方的殴打、侮辱。据徐女士回忆,阿清被打得最惨的一次是在去年年底,阿清在安宁自己租住的房屋附近被找到,对方二话不说便是一顿拳脚,阿清的两根肋骨被打断。随后,在朋友的帮助下,阿清被送往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救治。但对方又找到了医院,好在在大家的劝阻下,阿清才没有再次挨打。之所以在此之前一直保持沉默,是因为此前不管对方打还是骂,都选择在孩子不在场的时候。为了这段感情,更为了孩子,孤身在兰州的阿清只得默默承受。为了躲避对方连续找麻烦,阿清不得不时常搬家。这次,阿清在仁恒美林郡住了不到两个月,又被对方找到。

2、孩子:精神受挫,不愿去幼儿园,不愿见任何人

“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赶到阿清旁边,那时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紧紧地捏着双手,浑身颤抖,那种绝望、仇恨的眼神让我害怕。”想起24日,自己看到阿清被打后的状况时,徐女士连说了三个“太过分了”。

据讲,由于受此次事件影响,当时阿清几次想要自杀,精神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或许现在唯一能够支撑她活下去的只有孩子。但是让人担忧的是,被打事情的发生,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现在孩子不但不愿意去幼儿园,也不愿意见任何人,甚至在睡觉的时候都在喊着:“不要打我妈妈,不要打我妈妈!”

“说句不恰当的话,阿清被打是她有错在先,她是一个成年人,她的错应该由她自己来承担,但孩子是无辜的,不应该受到这样的伤害,更何况造成伤害的人里面,竟然有孩子事实上的亲奶奶!”徐女士说。

而出乎阿清意料的是,此次被打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后,得到了无数网友的关注,许多网友在就打人事件发表看法的同时,也给予了孩子很多的关心。就此,阿清希望通过本报,向广大网友表示感谢。同时,徐女士表示,目前就此事,阿清已经咨询了律师,不排除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网友声音

天空流星:打的好对这样上床装什么感情自圆其说的女人就是往死死打,不管谁的错和什么理由你不知道人家结婚有家庭,你傻吗?不知道一夫一妻吗?上了还说感情控制,去死这样没有脸的人,无论女人还是男人都去死,简直社会的畜生垃圾,没有人的底线,讲感情去单身,爱怎么讲怎么讲去,成家就自尊。所以这类畜生最好抓起来一起投江作死去。

‖xīn〥巭:上次看到这个新闻竟发现还有拍手叫好的,小三是你情我愿事,不可能是一个人的错。也反映了中国法律的严重缺失。在国外或香港,在公众地方如此侮辱他人至少也要判个一两年以上。

金刚葫芦娃:这个孩子本来就是不该出生的。。。破坏别人家庭应该立法判罪,法律不健全啊。。支持打人者,这事摊谁身上谁不急。小三的孩子就是孩子,原配的孩子就不是了?同情小三的人,我就不信,这事摊你们头上你们能咬牙忍着。。

半个甜麦圈:破坏别人的家庭,还说是为了爱情,真有爱情的话,那个男人会一次次容忍家里人对小三的殴打,而且还打断肋骨?给了孩子生命,却让孩子生活的那么屈辱,小三和那孩子的父亲都该判刑!

济宁标准书店:不可怜,人的行为要受道德的规范。错误的感情就不应该存在。做小三就应该受谴责。婚姻自由,可以离婚再娶另嫁。孩子受伤害是因为她的父母的错误。不应该谴责别人。搅合进别人家还生孩子,就和入室盗窃的小偷没两样。小偷是偶尔偷一次,还会被抓。小三是天天偷,问什么不该谴责。

3、警方:已立案调查,并将主要涉案人员控制

28日下午,七里河公安分局官方QQ平台就此事发布消息称:就此次事件,警方已立案调查,目前已将主要涉案人员控制,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开展。警方将对涉案人员依法严肃处理。随后,该信息得到了七里河公安分局的确认。同时对于网友在此事件中质疑警方到场太慢,七里河公安分局敦煌路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警方接警时间为中午1时16分,警方人员赶到现场的时间在5分钟之内,但此时双方人员已经离开现场。

4、律师:发布视频者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许大川认为,就目前网络传播情形看来,该视频的发布和传播有涉嫌侵犯当事人隐私的嫌疑,其中包括在场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就此,记者联系了网名为“灰色的历史”的视频拍摄者。据其讲,自己是在打电话报警之后才开始拍摄的,之所以拍摄是为了留下证据,而自己这些天也因此承受了巨大压力。

许大川认为,发布者可以以发布事件全过程录像的初衷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可抗辩侵权行为责任进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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