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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驾警车撞死人逃逸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派出所副所长驾警车撞死人,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令人痛心。在4月14日,梅县丙村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该镇派出所副所长驾警车撞死人,随后逃逸被警方抓获归案。派出所副所长驾警车撞死人逃逸,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理应严惩。

派出所副所长驾警车撞死人

4月14日凌晨1时许,梅县丙村镇新墟村门楼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被撞倒后,驾驶员身亡,而肇事车辆逃逸。昨日梅县县政府发布通报,称肇事车辆为丙村派出所警车,涉案嫌疑人为该派出所副所长及另一名社会人员。

警车撞人后逃逸

4月14日凌晨1时许,梅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梅县丙村镇新墟村门楼附近发现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倒在公路上,驾驶员不知所终。民警到现场勘查后,发现一中年男子倒在现场附近的路边,已死亡,经查实系当晚发生事故的摩托车驾驶员温某珍(男,53岁,梅县丙村镇人)。摩托车有明显碰撞痕迹,现场还发现遗留有其他车辆的碎片。民警展开调查。

至3时30分许,民警在梅县荷树园电厂入口处附近查扣了肇事逃逸车辆,为丙村派出所粤M4540号警车。随后,民警将涉案嫌疑人、梅县公安局丙村派出所副所长丘某强和丘某(男,梅县丙村镇人)2人抓获。

目前该县已成立专案组,检察、纪委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事发时谁在驾驶警车?

据了解,事发当晚,丘某强和丘某同在附近一家度假村吃晚饭,凌晨时分两人一同乘驾粤M4540号警车返回丙村镇,事发时到底谁在驾驶警车,2人互相推诿,专案组仍在调查。目前,丘某强、丘某已被刑拘。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肇事车辆是一辆警车,而丘某强是派出所副所长,邱某只是一个社会人员,按照道理来说,警车不可能是由派出所以外的人开,邱某强驾驶警车撞死人可能性更大一点。虽然现在两人都互相推诿,不过真相总有一天水落石出的,总会查出谁是驾驶警车的人。

其实,无论派出所副所长邱某强是否有驾驶警车,他都有一定的责任。撞死人已经是犯下一大罪责了,撞死人后还要逃逸,明显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希望相关部门能尽责调查此案,对该派出所副所长作出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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