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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 官官相互何时了?

【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判得如此轻,果然有保护伞!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难道法律就是被有钱人收买的吗?没钱的人就活该遭罪吗?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官官相互何时了?

公务员砍人获刑13月

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日前对当地“公务员持刀砍人”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刀砍邻居的公务员陆剑波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一个月,赔偿各种费用4.3万余元。

因陆剑波系当地公安局副政委之子,砍人现场曾称“公安局是我家开的”,该案去年8月在网络引起关注。

因邻里纠纷将邻居砍伤

据靖江市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10日,陆剑波母亲与邻居臧红梅因琐事发生争执、扭打,陆剑波闻讯赶至,见状持刀挥砍,致臧红梅头部、右手、右下肢多处受伤。经泰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伤者臧红梅左颞顶部、右手拇指、右下肢损伤属轻伤。

据此前官方通报,持刀砍人者陆剑波系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副政委之子,事发时系靖江市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负责宣传、文化、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事后,靖江市委组织部对陆剑波做出停职处理。

原告对判决不满将上诉

记者了解,该案于4月8日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伤者臧红梅附带民事索赔各种费用共计15万余元。4月26日,靖江法院下达一审判决结果,陆剑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赔偿各种费用4.3万余元。

27日晚,伤者臧红梅在电话里向记者表示,她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满,准备提起上诉。

官官相互何时了?

这样的判决无疑引起众怒,法律怎么了?法官怎么了?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一点都没说错,在穷人面前,法律是公平的,在有钱人面前,法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令人心寒啊!

网友七嘴八舌:

不吃兔子的鱼:权力不受监督,权力不来自于人民,发生这种事很正常。

haosan66:有人脉就是好,才判了1年一个月。不需时日就会减刑!咱的副政委啥情况?仍在位吗?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看在当今的社会应该执行官员及其亲属犯法应高于庶民之罪!官员不能严于律己及其家人,又如何理国?

tjulh:现行的法律知识针对屁民的,应该再制定一套法律,保护上述犯法者的。

henry_hzj:故意伤害罪才判1年多点,中国法律真人性。

腐败分子都是混进来的:对于这种穷凶极恶、危害社会的害人之馬判刑了一年,真是此有此理,难到这就是我们的法律吗?

坦率的天真A:现在的结果说明:不但公安局是他家开的,检察院,法院都是他们家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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