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案终落定
2016年11月15日早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故意杀人犯贾敬龙被执行死刑。这个在社会上掀起巨大波澜的案件也终于尘埃落定。
贾敬龙案,一审由河北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于去年作出,被告人贾敬龙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贾敬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五月份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了贾敬龙的上述,仍然维持原判。今天贾敬龙被执行死刑。
贾敬龙原本是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村民,与父母共同居住在村中。后来因为在村庄统一拆迁时,贾敬龙不愿从旧屋搬出,与该村的村支书何建华发生了矛盾并怀恨在心,产生了对其进行报复的想法。
为此,贾敬龙不仅购买了钉射枪、仿真枪等武器,还偷偷对武器进行了多处改装。2015年2月9日上午9时许,贾敬龙找到何建华,对其后脑部开了一枪,导致其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
最高法院认为,贾敬龙因对村庄的拆迁问题而对村支书何建华心存不满。时隔将近两年仍蓄意报复,于农历正月初一时在村团拜会上将受害人当众杀害,不仅是预谋杀人,更在犯案后持枪拘捕,引起村民极大的恐慌和愤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因此,即使贾敬龙到案后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也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其实,民众之所以对贾敬龙一案如此关注,更多的是因为案件背后可能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贾敬龙被执行死刑的主要诱因,就是因为公力救济的缺失导致的,如果当初的拆迁矛盾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贾敬龙也不会最终走上这样一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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