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大象抵债 “欠债还象”天经地义?
近几日,“津巴布韦大象抵债”事件引起了动物保护学家、媒体及社会的热议。此事件缘于津巴布韦第一夫人格雷斯·穆加贝用35头大象来抵押津巴布韦对中国的欠款,这笔欠款是因该国为购买军需而向中国的借款。
津巴布韦大象抵债,除了幼象之外,还有8头狮子,12只鬣狗以及一头长颈鹿,这些动物乘坐飞机,被送往中国的野生动物园,等待它们的是异国他乡的旅程。它们并非是第一批以“抵债”的方式来到中国野生动物园的幼象们,从15年7月以来的短短半年时间内,津布巴韦已经抵了100只大象给中国,大象已经成为了该国抵债的主要方式。
津布巴韦大象抵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然而,许多媒体、动物保护学家却有不同的看法。动物保护学家声称,这是一种“合法却不道德”的行为,抓捕大象的这种行为会破坏大象象群的社会结构;同时,在抓捕过程中这些大象的死亡率非常高;此外,幼象极有可能被象贩子所贩卖,使可怜的幼象面临丢失象牙的悲惨命运,许多媒体对这一事件也有同样的担心。
然而,津巴布韦官方及环境保护学家对此事件做出了回应。他们认为,卖出大象不仅是为了还债的考虑,同时也是因为本国的地理环境因素已不适宜大象的生存与发展,而为大象寻找到一个适宜居住的地方已经刻不容缓。
津巴布韦大象抵债是该国为了偿还债务的需要,是其军需的需要,也是其财政问题的需要。他们认为,“欠债还象”能够帮助本国解决燃眉之急,为当地动物园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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