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丈夫气不过 提汽油火烧丈母娘家
02月17日讯,2月15日凌晨4时50分,家住浦江县白马镇的傅女士突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焦味。透过空气中弥漫的浓烟,傅女士发现自家一楼厨房方向已然成了一片火海。
火势惊醒了傅家周边的邻居,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灭火队伍……在众人的努力下,大火终于被成功扑灭。就在傅家人清点火灾损失时,发现火势最严重的厨房后门处,竟弥漫着浓厚的汽油味,还有一条未烧尽的毛巾。看着眼前一片狼藉的娘家,想到着火前刚挂断的那个电话和丈夫曾撂下的狠话,傅女士越想越不对劲,赶紧报警:“我家刚发生了一起火灾,我怀疑是我老公放的火。”
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刑侦分局、白马派出所等部门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侦破工作。通过连续15个小时的调查走访、视频追踪,本地籍嫌疑人毛某终于在浦阳街道某足浴店内落网。
经查,因感情不和,傅女士欲与毛某离婚,并带着孩子搬回了娘家白马。但因孩子抚养权等诸多事情,两人之间一直没有谈拢。在不断争吵后,傅女士开始渐渐回避与毛某的接触,而联系不到妻子的毛某,心中一直憋着一口气。
2月15日凌晨,仍旧联系不到妻子的毛某越想越生气,便想将傅家的房子点着吓吓傅女士。开车来到傅女士娘家后,毛某将煤气管插到了汽车油箱中,用嘴巴将吸出的汽油倒在了厨房后门的门缝中,然后将浸满汽油的毛巾塞于门缝处,再用打火机将其引燃……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已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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