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律师捞人 先后骗取13万元
一女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女子母亲委托男子魏某替女儿当辩护律师,不料该男子是假冒律师身份,以帮忙“捞人”为由,两次骗取女子家人共计13余万元。记者今悉,魏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3年2个月。
2009年,女子张某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将江岸区公安分局刑拘。同年10月,张某母亲找到张某在广州的朋友魏某,委托魏某来武汉替女儿当辩护律师。魏某掏出律师证当着张某母亲的面称,自己在法院有不少朋友,这个事情不大,给他20万,保证能解决,如果解决不了一分钱不要。过了几天,张某的母亲先给魏某1万元当活动经费。
2009年11月11日,魏某在一位律师朋友和一名干警的陪同下,手持律师证,到看守所见到了张某。随后,魏某又跟另外一个律师一起,进入看守所会见张某。魏某还暗示张某,案子要花很多钱,问她有没有钱有没有房子,称可以帮忙“从看守弄出来”“从轻处理”。
不久,张某的家人将12万元现金分两次给魏某,之后,魏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或不接电话,最后干脆避而不见。
2015年7月,公安机关将魏某列为网上逃犯,同年8月2日将其抓获。2016年4月11日,江岸区检察院对魏某提起公诉。近日,记者获悉,江岸区法院以诈骗罪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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