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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施行一年 发出6张人身保护令(2)

维权帮扶“娘家人”很给力

上个月,一位60多岁的大爷急匆匆地走进市妇联“菰城娘家人”维权服务中心信访室,说他女儿遭遇家暴,向市妇联求助。

原来,这位大爷是北方人,女儿3年前嫁到湖州,女儿女婿网上结识,婚前了解不够,再加上家庭地域文化不同,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不休。这次,女儿与女婿发生冲突,女儿被女婿打得住进医院。从老家匆匆赶来的老人,希望妇联出面与公安联系,对女婿的家暴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接到求助后,“菰城娘家人”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当即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并对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将《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内容向求助者进行宣传和普及。

“《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明确妇联接到家庭暴力投诉或者求助后,有责任给予帮助和处理。这是法律赋予妇联的使命,更是法律给我们这个‘娘家人’角色的底气。”“菰城娘家人”维权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据悉,2016年,全市妇联系统接待处理信访件1932件,其中婚姻家庭类833件,占43%。而有家庭暴力倾向或有暴力现象发生的案件,约占婚姻家庭类13%。

“《反家庭暴力法》对‘家事’立‘国法’,让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该负责人表示,反家暴法的施行,使反家庭暴力更有手段,特别是有法律手段,使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整体来说,通过这些行动,最大的作用是促进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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