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寻妻杀人弃尸案 更二审仍判死
发生在5年前的新北市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双尸命案,凶手沈文宾为觅寻前妻,竟伙同弟弟沈文夏,将前妻2名友人押走,溺毙后弃尸,历审3度将沈文宾判死,遭最高法院撤销,高院更二审认为他泯灭人性、无教化可能,昨判处死刑,弟弟判刑14年。全案可上诉。
案发至今,沈文宾一、二审及更一审遭判处死刑后,还押途中都会主动向媒体鞠躬道歉说,「我杀人了,做错了」;高院更二审期间,他还要求台大医院帮他进行心理监定,但监定结果仍无法说服法官,相信他有再社会化可能,前天全案才辩论终结,合议庭昨就火速将他判死。
判决指出,沈的前妻不堪沈文宾家暴离家出走,沈为找她的下落,2012年12月,伙同胞弟沈文夏,持枪到宜兰冬山乡一处槟榔摊,押走妻子的友人潘孟瑶及吕俊伟。
沈文宾兄弟将潘女、吕男押进车内,载往桃园大溪产业道路,过程中,潘、吕与沈文宾发生口角,沈盛怒之下,将2人扔进路旁灌溉水沟,溺毙后载到新北市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弃尸。
历审将沈文宾兄弟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经最高法院2度撤销,高院更二审认为,弟弟沈文夏只参与部分杀人犯行,并且属于次要角色,将他改判刑14年,至于哥哥沈文宾则犯行重大,罪无可逭,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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