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体离婚 折射出拆迁补偿的漏洞
记者来到了南京高新区江北村丁解一组。据了解,这是一个160多户居民的村庄,这里的地块早已纳入到征地动迁范围。除了沿街商铺外,绝大部分民房已经折迁变成了废墟。
为多得拆迁补偿,南京高新区江北村160多对夫妻集体离婚,在“集体结婚”的喜悦氛围下,“集体离婚”带来的其实是一种悲凉,即便“离婚”背后是金钱的获得,是基于“假离婚”的前提。甚至连八旬老人都参与到“集体离婚”的队伍中,竟说“很值得”。
当利益站起来,婚姻退下去的时候,并不是拆迁应有的现象,更不该是婚姻应有的状态。这是把“法无禁止即可为”奉为了“圣旨”,却未曾理解“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深意,在利益的面前难道只有法律才能管得住,道德的底线哪里去了?
为了快捷办理离婚竟然还衍生了一条“服务型”经济链,法律服务所背后来“助阵”,每户收取离婚费从5000元一下子涨到15000元。这是法治建设中的退步,更是拆迁文件在执行中的变样。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集体离婚”承载的是利益之痛,为了利益不惜手段,这该说是智慧呢?还是该说是违法呢?说到底还是拆迁补偿政策存在村民可以钻的漏洞,才会发生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唯有弥补法律和制度的漏洞,才能让“集体离婚”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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