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不堪家暴 申请保护令
因无法忍受儿子对自己多次实施家暴,78岁的王敏芝(化名)老太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海淀法院审理了多起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申请人都是女性。
据王老太称,从前年以来,儿子高某多次到她的住所挑起事端,殴打她,扬言杀死她。“去年3月26日,儿子闯入我的住所,将我推倒,双手掐我的颈部,还把我的身份证抢走了。”王老太报警后,因疼痛难忍,被送到积水潭医院,经诊断为腰椎骨折。
王老太认为,自己正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这对其生命造成威胁,所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得知王老太本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遂带着书记员到王老太家中询问情况,同时向王老太的邻居、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核实,经审核后及时出具裁定书,同时将之向居委员会、当地派出所送达。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专门向派出所及居委会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人身保护令及相关单位的协助义务,获得了派出所及居委会的积极配合。
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期之前,王老太再次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承办法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出具裁定书,延长了王老太人身保护令的期限,有效地防止了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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