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又家暴 闹离婚还有脸面争孩子
夫妻离婚,一对龙凤胎由谁抚养?是一人一个孩子,还是让兄妹俩不分开?昨日,市一中院发布一起离婚典型案例。
2008年2月,家住渝北区的陈丽、赵强(均为化名)两人登记结婚。4年后,两人喜获一对龙凤胎。这段原本幸福的婚姻,却因赵强有了外遇出现危机。他们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甚至动手,陈丽因此很受伤。
2015年7月,两人再次因家庭琐事发生大战,陈丽一气之下带着两个小孩与赵强分居生活。赵强也来了脾气,在陈丽离开家后,直接换了房门锁。
越想越气后,陈丽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告上法院要求离婚,不仅要求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作出处理,还向赵强提出索赔。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赵强因琐事殴打陈丽及其父亲,其行为属家庭暴力,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对陈丽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因系双胞胎,如分开由双方各抚养一个可能不利于小孩的成长。另外,从2015年7月底至今,两个孩子一直由陈丽抚养,赵强又有家庭暴力行为。两个小孩由陈丽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赵强应支付必要抚养费。
为此法院依法判令,准予陈丽与赵强离婚;双胞胎小孩由陈丽抚养,赵强从一审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支付生活费4000元,至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期间的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发票由陈丽与赵强各负担一半。另外,法院还依法对两人的财产进行了分割。
赵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判项不服,向市一中法院提起上诉。法庭上赵强一再表示,希望抚养其中一个孩子。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驳回赵强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过去一年,市一中院及辖区试点法院的家事审判庭,共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2507件,其中涉及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11件,离婚纠纷1248件。
律师说法: 未成年人抚养权这样确定
夫妻离婚,对于双胞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为何不按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人养一个”原则来判定?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究竟由谁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进而作出妥善认定。
本案中,两个小孩系双胞胎且年幼,从出生至今一直共同生活、共同玩耍学习,早已习惯彼此存在,也培养了一定的兄妹感情。如果分开抚养,势必会改变小孩已熟悉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状态,使两个孩子都要另行花费时间去重新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或多或少会对小孩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是情感观、亲情观逐渐形成的时期,如分开抚养,也不宜于两兄妹之间感情的维系和升华。加之父亲赵强具有家庭暴力行为,综合考虑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后,法院最终判决女方抚养这一对双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