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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地方官员丑闻 曾向省纪委原书记买官

广东省化州市原纪委书记陈重光于3月21日获刑17年。8年前,他从茂名买官卖官窝案中脱身,而今法院披露的案件信息展示了茂名窝案的另一面:丑闻曝光后,两百余名县处级干部受到处理,陈重光向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等人行贿,反而获得提拔。

化州市是县级市,由茂名市代管。当地中院发布的通稿显示:2009年至2013年期间,陈重光为升任茂名市纪委副书记以及化州市纪委书记,分别向时任茂名市委副书记的廖锋、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的钟世坚、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等人行贿,金额共计50万元港币和500万元人民币。

受贿者要么是纪检系统在职干部,要么有纪检工作背景。廖锋曾于2006年底至2013年5月担任茂名市纪委书记。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至2013年期间,正是茂名官场最动荡的年份。朱明国更是当时查处茂名腐败窝案的主要负责人。

茂名中院称,除行贿外,陈重光还受贿490万元。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陈重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向省纪委正副书记“买官”

据财新记者了解,陈重光于2014年4月被广东省纪委带走,但他接受调查的消息没有即时公开。直至朱明国于2014年11月落马后,茂名市纪委才向媒体披露这一信息。朱明国当时的职务为广东省政协主席。

中央纪委于2017年1月放映的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介绍了陈重光与朱明国、钟世坚之间的往来。

2006年,朱明国从重庆来到广东,出任广东省纪委书记。专题片称:2007年时,陈重光在茂名市担任监察局副局长,为了获得职务调整,他想方设法通过关系,打听到了接近朱明国的办法——朱明国每年清明都会回乡扫墓。

陈重光在专题片中称,自己每年清明节都会去看望朱明国,“有时候50万,有时候100万这样地送。”陈重光说,朱明国也只是客气几句就收下了。该专题片称:陈重光给朱明国送上的礼金累计达到400万元,最后他也通过朱明国,当上了化州市纪委书记。

关于如何用人,朱明国在专题片中说:“最后都是组织通过、组织决定、集体通过,但是谁先提,用人的提名权是最至关重要的,没人提名你是进不了那个圈子的。当一把手35年,我的体会是,如果你一把手开口了,基本上没有人反对。”

2011年,朱明国离开广东省纪委,出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社工委主任;此后又担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

陈重光需要在纪委系统中再找一座“靠山”。专题片称:2012年,钟世坚还在珠海市担任市长时,陈重光就通过关系跑到珠海上门结识了他。当时已经风传钟世坚将调任省纪委副书记,陈重光于是早早开始铺路。

2014年,茂名市纪委空缺出一个副书记岗位,陈重光希望能再次晋升。在钟世坚的帮助下,陈重光顺利获得候选人提名。

省纪委副书记充当“保护伞”

根据专题片,正是在对提名人选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有人实名举报了陈重光。接近茂名官场的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自茂名官场2009年爆发腐败窝案以来,关于陈重光的举报从未间断,但陈重光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但这一次,情况不同了。2014年初,广东省纪委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直接负责。

专题片称:在接到关于陈重光的实名举报后,茂名市纪委书记肖叶很快接到了钟世坚的电话。当时钟世坚已出任广东省纪委副书记。肖叶在专题片中回忆说:“钟世坚就打了电话来给我,就说陈重光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待这个问题上要内外有别,要把握好分寸,能够给组织处理调整岗位的,就不一定要立案了。你自己把握好,不要把事情搞大,对你影响也不好,是你的手下。”

地方官员向纪委买官

肖叶随后将钟世坚干涉办案的问题向省纪委书记做了报告。此后广东省纪委开始对陈重光涉嫌行贿受贿案展开调查,并从中发现了和朱明国、钟世坚相关的问题线索。

在陈重光被带走7个月后,2014年11月,已出任广东省政协主席的朱明国被调查。2016年11月,朱明国被控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死缓。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高达1.4亿元,另有910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钟世坚是2015年4月被调查的。中央纪委于2015年7月对外通报称:钟世坚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审查纪律,干预案件查处,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据财新记者了解,钟世坚涉嫌行贿受贿案已于2016年6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截至目前,公开资料尚无关于钟世坚案的详细情况。

茂名窝案另一面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新闻通稿中,还提到了陈重光另一名行贿对象廖锋。

廖锋是2015年8月接受调查的。其简历显示,他于1993年起就在茂名工作,并于2006年至2013年5月期间担任茂名市纪委书记。此后他升任茂名市委副书记。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廖锋接受调查,与其在茂名市纪委书记任上协助朱明国处理茂名窝案有关。在查办茂名腐败窝案过程中,廖锋作为当地纪委书记,配合中央纪委及广东省纪委开展工作。但当年对茂名窝案的处理显得“高举轻放”。

廖锋落马后,有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称:廖锋与朱明国分别作为市一级纪委书记和省一级纪委书记,在当年处理茂名窝案时,“确实出了一些问题。当年放过了160余人”。

2015年11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称: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廖锋决定逮捕。2016年4月,广东省纪委对外通报称:廖锋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2014年3月,中央巡视组曾要求广东省纪委复查茂名窝案。2014年8月,广东省委在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时,公布了复查情况: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进行组织处理: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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