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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再进一步 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年底前将实现

【摘要】房地产税再进一步。国土资源部表示,争取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不动产登记。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推进这一制度有利于消除信息死角。不过,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接入国家级平台,只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条件之一。

房地产税再进一步

作为房地产税的必要条件,不动产登记早已开始悄然发力。

截至2016年底,全国335个地市、2808个县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400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00万份。

国土资源部表示,争取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不动产登记,地方市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望全部接入国家级平台。今后在国土资源部监督下,我国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将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能够为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更加有效地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工作。

不过,在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看来,房地产税立法还有很多疑难问题没有解决,包括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村宅基地是否收取房地产税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明确。“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说清楚,我觉得不应该仓促立法,会带来很多后续问题。”周序中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不过,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看来,短期内,房地产税难以出台。按照中央的部署,房地产税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在这期间,立法程序将逐渐走完,《房地产税法》将正式落地。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事实上,2007年《物权法》出台就提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过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在实际操作中,不动产的登记出现诸多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不动产的普遍定义既包含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本身,又包括土地上的建筑、林地上的树木等附着物。因此,在我国,为一处不动产登记往往需要奔波于多个部门之间。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举例称,此前,民众要做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至少要跑国土资源和住建两个部门,一个部门为土地发放土地证,一个部门为房屋发放房产证,造成不同部门登记的同一处不动产数据存在较大出入,房地产税征收很难参考意见,基本无法操作下去。

不过,3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将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把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减少办证环节。具体而言,今后国土资源部将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推进这一制度,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死角。

不过,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接入国家级平台,只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税马上会落地。比如,今年全国不动产实现联网之后,仍然有大量的违法建筑、小产权房是“漏网之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则意味着更大的不公平:违法建筑、小产权房属于“偷税漏税”的房子,反而获得了永久的纳税豁免权。

此外,“我们还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很难统计产权的老房子就包含在其中。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在加速进行,但是怎样理顺这些房屋产权问题,还需要一定的政策解释。”周序中表示。

因此,在陈宝存看来,我国此前积累了太多不同种类的房屋产权登记记录和数据,真正实现产权统一至少还需15-20年才能基本实现。

强调房地产税的综合改革

事实上,按照全国人大今年的立法计划,房地产税法不包含在其中。

不过,房地产税的受重视程度,已经远远超出其他税种。一个细节是,房地产税的立法跟以往的部门立法大不相同。此次房地产税法的起草,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也吸收了一些专家,组织形成一个团队来共同起草。

按照现有思路,房地产税征收有两个模式:一个是上海模式,对新增房产超过一定面积的部分征税,不涉及到存量;一个是重庆模式,涉及到存量,但只涉及少数高档住宅。2011年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有免征条款:上海本地户籍居民人均60平方米免征,重庆对于新购房100平方米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此前透露,当初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时提出了三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增加地方政府收入,但现在看来,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收入规模都极小;第二个目标是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第三个目标是稳定房价。目前看来,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要期待它实现所有改革目标仍不太现实。

“希望房地产税达到让房价下跌的目的有些乐观。”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表示。在刘世锦看来,房地产税只是改革进程中的一个环节,除此之外整个土地制度也要进行改革,包括城市供地政策、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入市改革等问题。房地产税是系统改革中的一个部分。

“在我国现行税制下,房地产在开发、建设、交易的过程中,前端的税费负担较重,但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除重庆、上海试点地区外,自用住宅在保有环节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财税改革中强调房地产税费的综合改革,这样有利于税负的均衡。”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

在北大光华管理学院蔡洪滨教授看来,房地产税应当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有利于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应当允许地方政府有相当的自主权,但中央政府可以规定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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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开征房地产税必要环节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近日表示,今年要巩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成果,力争年底前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根据此前国土部公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有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部分人可查询等功能,这将是开征房产税最重要的前提之一。不过,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测处处长卢静认为,房地产税的目的主要是调节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防止房地产市场泡沫,稳定房地产市场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虽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有利于摸清房地产家底,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环节和条件”。

第一太平戴维斯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动产登记尽管短期来看效果有限,然而一旦在全国范围推行实施,将利好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就体系本身而言,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利益,有效提升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并且对市场起到监管作用。此外,全面实施后带来的市场透明度的提高将有助于政策决策者和投资者更为明确地作出市场判断及投资决策”。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按照国土部的时间表,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届时,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实现,技术平台将为房地产税的施行奠定技术基础。同时,这个平台也会成为楼市调控制定“差别化”政策依据,也将是构建楼市长效调控机制非常重要的环节。(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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