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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案嫌犯着防弹衣受审 喊冤没有杀人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当地时间3月1日上午,马来西亚总检察署经过16天后,援引谋杀罪名把两名女嫌犯提控上雪邦地庭。首席主控官莫哈末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向法官哈里山要求延期一个月半的时间,以等待大马化学局的报告及解剖报告等,案订4月13日过堂。根据大马法律在谋杀罪名下,唯一的刑罚是绞刑。

3月1日上午,越南籍女嫌犯段氏香和印尼籍的茜蒂艾莎被警方带往雪邦法庭接受公审。控状指她们连同另4名在逃者于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共同企图谋杀金哲(朝鲜护照号码:836410070),该行为触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302条,罪成者,唯一的刑罚是绞刑(死刑)。

进出法庭时,两名女被告人都穿上了防弹衣。在印尼语及越南语译员的协助下,两名女被告人表示明白控状内容。根据法律程序,她们只有在案件移交沙亚南高庭审理时,才可就所面临的控诉表示是否认罪。但越南籍女被告人段氏香似乎想在当庭就表白自己的冤屈,在译员念完控状后,她用简单的英语回应道:“我没有杀人!”。

而茜蒂艾莎的代表律师魏顺成要求实行“禁口令”:禁止警方或任何潜在证人对包括媒体在内的任何人发表任何与本案相关的言论。他表示,提出禁口令申请是为了确保案件获得公平的审讯,因为警方或潜在证人所发表的言论将羞辱其当事人,也将损害辩方的辩护工作。

据了解,雪邦法庭不会当庭宣判。

同日,印尼驻马副大使安德烈亚诺·欧文、越南驻马大使馆代表在官员陪同下先后抵达法庭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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