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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出台限购政策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股城网注:据河北日报消息,秦皇岛出台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暂停受理限购对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据悉,此前,河北省已有6市出台限购政策。

秦皇岛出台限购政策

微信公众号“河北日报”4月15日消息,秦皇岛成为河北第7座住房限购城市。4月15日,秦皇岛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秦皇岛出台限购政策要点

1、对以下范围实施限购政策:海港区城市建成区(不含金梦海湾商务旅游度假区)、北戴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能够提供在本市满六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购房时视为本市户籍居民。

3、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向限购对象出售住房。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暂停受理限购对象在本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5、对已完成土地供应的项目,限期开工,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6、严厉打击囤地炒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价外加价、捆绑搭售等违规违法行为。

购房时间认定,以在本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此前,河北省已有6市出台限购政策。分别为:

石家庄:3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保定:3月18日,保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廊坊:3月22日起,廊坊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沧州:3月23日,沧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承德:4月10日,承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唐山:4月1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在本周五之前的两天,成都和海南也先后出台新政。

本周三,成都出台政策规定,自当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除此之外,新政对开发商捂盘惜售、首付款资金来源等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本周四,海南出台限购政策,规定自本周五起,起非本省户籍居民限购一套房,本省居民买第三套房将暂停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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