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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发行新规不实 次新股风险揭示不充分可能被罚

股城网注:证监会回应称,IPO发行新规不实,相关部门并未对传闻所涉内容进行过修改研究。IPO审核过程中,对拟上市企业财务门槛和辅导期的要求均无变化。

证监会:IPO发行新规不实

证监会要求企业上市辅导时间必须满18个月?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的盈利要求已上升为5000万和3000万?影视、传媒、互联网、游戏类企业原则劝退?

针对“IPO发行新规”传闻以及次新股风险揭示不充分可能被罚等热点话题,证监会昨天集中予以回应。

强调:不同行业信披要求不同

4月底,某财经评论人在微博上发文,“据传:面对疯狂而来的Pre-IPO(股票发行前),证监会内部通知:第一,上市辅导时间要一整年,地方证监局验收合格后才能报材料,这意味着还没有辅导的公司至少要1.5年后才可以报材料,所有公司一视同仁:第二,创业板3000万,主板和中小板5000万利润,作为报材料基本条件:第三,影视、传媒、娱乐(含游戏)、文化和互联网,原则上劝退。”

昨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表示,以上传闻均与事实不符,相关部门并未对传闻所涉内容进行过修改研究。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除对国家规定已经作出限制的行业,如类金融企业限制上市外,证监会并未对其他行业企业IPO条件作出特别限制,所有企业都是按照受理顺序来审核过会的。IPO审核过程中,对拟上市企业财务门槛和辅导期的要求均无变化。上述人士指出,有一点不同,就是信息披露要求。考虑到某些行业的特殊性,从保护弱势群体和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发行主体原貌,证监会针对不同行业的信息披露要求或有不同。

严审:严把关与现场检查

虽然企业发行条件要求并无变化,但审核过程日益严格,发行审核“严把关”已经成为常态。

以去年四季度为分界,据统计,2016年1-9月,共有162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10家,否决率为6.2%。去年四季度以来,IPO进入常态化发行阶段。2016年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召开发审会,否决8家,否决率7.5%。进入2017年,否决率进一步上升。截至5月3日,共安排175家企业上会,否决19家,否决率10.9%。

据证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还有更多企业止步在初审阶段。根据相关规定,IPO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

相关数据显示,初审阶段,2016年四季度,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153家,包括核准、否决、撤回三种情形,其中核准131家,14家在审企业撤回申请,8家企业被发审委否决,核准率为85.6%,否决率为14.4%。今年截至5月3日,证监会共审结首发企业217家,其中核准申请158家,40家在审撤回申请,19家否决,核准率是72.8%,否决率是27.2%。相对于发审会,初审阶段过滤掉了一大批有问题的企业。

另据了解,去年第四季度,证监会对12家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6家、贫困地区企业2家;2017年3月,证监会启动2017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对34家首发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1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11家、贫困地区企业9家。

据权威人士透露,证监会发行部在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均已向会内有关职能部门移送或通报相关情况。2016年,发行部将4家首发企业的问题线索移交稽查局处理,将4家执业存在问题的保荐机构移送机构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7年至今,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发行部将2家首发企业的问题线索移交稽查局处理,将8家保荐机构的执业情况通报机构部,5家会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通报会计部,2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通报法律部。”该人士进一步补充道。

次新股:业绩下滑视情节处罚

近期对企业业绩变化的批评比较多。在发布今年一季报的339家次新上市公司中,超过九成次新股盈利报喜,但也有32家上市公司净利润为亏损。统计显示,在上述32家中,创业板次新股多达16家。

某券商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次新股业绩变动需要分情况看待,分析业绩下滑与行业波动趋势是否相符、有无合理理由。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需要持续观察,一是企业本身受经济周期、行业周期以及季节性波动影响导致的业绩变化。如果同比无明显变化,则属于正常波动。二是部分创业板企业由于体量小,根据订单实施情况确认收入,无明显季节规律,上市后当期的业绩无明显参考价值。

证监会有关人士也表示,如果企业上市后当年业绩下滑甚至亏损严重,但风险揭示不够充分,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行政处罚或相应措施。

延伸新闻:

证监会回应叫停券商资金池业务传闻

有记者问,最近有媒体报道,证监会叫停券商资金池业务,是否属实?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表示,资金池业务是市场中借新还旧进行分离定价非公平交易等各类资管产品的通称,上述产品容易积累流动性风险,实质上损害了投资者利益。2016年7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予以规范。

规定发布后,证监会分步有序的规范证券资金经营机构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相关规范行为有序进行,未对市场造成影响。近日,有关证监局开展的工作是对前期要求的延续,并非新增要求。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会继续督促相关机构符合要求,平稳有序的推进工作。(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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