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借房存放赃款 亲属充当赃款掮客
在马俊飞的受贿过程中,他身边的一些亲属扮演了不光彩的掮客角色,一些企业通过他们之手中转一下,最终达到向马俊飞行贿的目的。
内蒙古通盛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某证实,为感谢马俊飞对公司运力和集运站物流装卸方面的照顾,2010年春节前和2010年中秋节前后,他代表公司直接或通过马俊飞妻子李建华,共计送给马俊飞200万元现金。李建华也承认,2010年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武某给了她一个深色手提包,里面装的全是钱,后来她把包转给了马俊飞。
为了让马俊飞给内蒙古捷程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高铁路煤炭运量,捷程公司经理王某多次通过马俊飞的弟弟马全在转交,先后14次送给马俊飞人民币490万元。而马俊飞也确实给了他们关照,基本每月都给他们安排运力计划。
对于收受来的钱物,马俊飞心里也一直很忐忑,因为他的家庭经济来源就只有夫妻俩的工作收入,没有做过生意,没有任何投资,包括股票、基金等,如此巨额的钱物放到哪里都不太放心。法院查明,他的赃款赃物主要存放在他在呼和浩特市和北京市的两处房子里。北京的这处房子是他跟一位朋友于2010年借用的,2010年下半年到年底间,马俊飞开车到北京两三次存放赃款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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