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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试点扩围 水资源税何时全面征收?

股城网注:河北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节水成效开始显现。据悉,国家层面将对河北的试点经验做出评估总结,年内水资源税试点扩围。一些地方也已经在积极准备申报。

水资源税试点扩围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河北调研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发现,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以来,税收收入明显增加,水资源税开征前五个征期,河北全省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与此同时,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还从业内获悉,国家层面将对河北的试点经验做出评估总结,水资源税试点将在年内扩围。一些地方也已经在积极准备申报。业内专家指出,应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和产业结构,体制衔接完善的地方有望纳入本轮扩围试点。

开源 河北税收收入增加明显

201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启水资源税试点,鉴于取用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在河北省开展我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水资源税试点。具体而言,河北采取水资源费改税的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河北水资源费改税之后,税收收入明显增加。《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前五个征期,全省共有13325户水资源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计税取水量共计7.9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87亿元,占申报总额12%,地下水6.33亿元,占申报总额88%。

统计分析显示,水资源税收入与原水资源费收入相比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对比来看,2015年河北水资源费月均收入0.78亿元,改革后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43亿元,比近三年水资源费月均收入增加0.65亿元,增幅为83%。

据了解,实现增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收。改革费改税的同时,调高了取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水和高耗水企业的征收标准,增加了收入。二是管理性增收。实施费改税后,税收刚性增强,严格依率计征,增加了税款入库。

具体来看,“改革前后水资源税费负担变化总体表现为‘三增三平’,总体符合政策设计初衷。”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超采区企业税负增加,特种行业税负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负担持平,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他还表示,“增加收入不是费改税的最终目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并存的痼疾,调控意义大于财政意义。改革初期收入增加属于正常现象,随着企业加大节水力度之后,税收收入会呈现出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

倒逼 节水成效开始显现

从水资源税开征半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总体显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政策效应。

首先,差别税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稳中有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为降低成本,一些企业开始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取用地下水。如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这家企业生产主要抽取地下水,以前每立方水交水资源费2元钱;水资源费改税以后,因为企业采水区域属于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域,每立方水就要缴纳水资源税6元钱,税额标准比原来水资源费提高了三倍。改革后该企业接入公共管网,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廊坊三河市的洗浴行业已全部改为使用自来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高会民表示,费改税后,在征管力度不断加强、纳税户数逐月增长的情况下,地下水取水量不增反降,地下水使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初步达到了抑制地下水超采目标。

其次,税额大幅提高倒逼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特别是耗水大户高尔夫球场反应明显,河北省内几乎所有高尔夫球场都开始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措施集约用水。

此外,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业企业强化节水措施。改革后,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水行业面临用水成本显著增加的压力。水资源税的征收,迫使钢铁企业纷纷加大投入节水环保设施,配备先进的污水处理和水循环利用系统。

另一方面,水资源税改革促进了水资源税征管水平和水资源管理水平的“双提升”。朱清郁说,财政、地税、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共同构建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多部门共治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管理合力。

“在费改税之前收费的力度,没有这个收税的力度大,收费的话费用高,他可以跟你讨价还价,但是费改税之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可以说是全覆盖,只要是他用水,我们就全额足额征收。”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局长宿广元说。

扩围 年内将增加水资源税试点

按照河北省日前印发《2017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17年还将不断深化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全面开征超限额农业用水水资源税;完成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力争与非农取水监控系统无缝连接,实现取水计量自动化;开展试点政策评估,总结改革试点经验。

业内专家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能够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而在河北试点,就是要率先在试点地区清费立税,为全国完善资源税制试制度、趟路子。

按照资源税改革的路径规划,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省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记者了解到,对河北省水资源税试点情况将开展第三方评估,在评估完成之后,将在年内选择合适的地方扩大试点。

一位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水资源税试点的地方财政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现在正在积极做衔接和准备,争取纳入试点。费改税的核心原则还是平转,但是对于超采地下水,措施上还要有方向。他还指出,水资源费改税给地方财税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具体而言:“征管部门的技术配置要到位;征收地和省级各级政府利益链条要理顺,别打架;原体制和新体制要衔接。此外,费变为税之后,公共财政收入纳入统筹安排,肯定也有一个利益的再构,这个也要理顺。”

“水资源税试点扩围是很有必要的。”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水资源虽然是可再生资源,但是我国整体还是缺水国家。把水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是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的,对于优化使用水资源有着重要意义。

具体到纳入扩围的地点选择,蒋震表示,要综合考虑水资源状况和产业结构。水资源税的功能就是调节用水结构,节约用水,构建生态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他看来,“在水资源相对匮乏、产业结构偏重化的地区推广,改革的效果会更加明显。”

水资源税

2016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根据《通知》,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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