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遭央行处罚 曾被叫停二维码支付业务
5月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在官网作出行政处罚公示。公示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4月21日。这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支付宝的处罚行为。
无独有偶,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也在官网公布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3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5月3日。这也是央行首次公开披露对财付通的处罚行为。
央行公告并未具体说明两家机构的违规情况。不过,根据此次公告披露的违法行为类型和行政处罚内容,这两家机构很可能触犯了2010年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2015年颁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3月,央行曾紧急叫停支付宝、财付通二维码支付等业务。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收到央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同一时间,央行深圳中心支行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财付通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函件中督促两支行要求支付宝财付通全面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相关业务,并要求支付宝、财付通将有关产品详细介绍、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情况上报。
根据艾瑞咨询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大巨头的市场份额已超九成,达92%,其中支付宝占比55%,财付通占比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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