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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疑被卖 因经营不善问题股权变更

股城网注:乔家大院疑被卖,实际控制人已由国资变更为唐凯,从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对此传闻,乔家大院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

网传乔家大院被转卖

素有“皇家有故宫,民宅看乔家”之说的乔家大院转卖传闻再起。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家大院”,871666.OC)实际控制人已有祁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唐凯,乔家大院从国有控股公司变为国有参股公司,但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属于国有资产,不可能卖。

工商信息显示,山西景世恒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乔家大院32%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北京水木华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23%,山西新祁旅游有限公司持股13%;北京新星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股12%;北京星睿天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11%;晋中市金惠农贸易有限公司持股8%。

2017年5月《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次反馈回复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过一次变更,由祁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唐凯。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唐凯通过景世恒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占总股本32%,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决策可施予重大影响。

关于股权变更一事,《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祁县宣传部得到回复,乔家大院所有权和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的所有权是两个概念,现在可以回复的是,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没有被卖,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属于国有资产,根据国有文物保护法不可能被卖。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占据整个乔家大院44%面积的核心建筑“在中堂”不属于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堂”在1985年由祁县人民政府改成祁县民俗博物馆,至今仍属于祁县国资委所有。

基于“在中堂”恢复新建的“德兴堂”、“宁守堂”、“保元堂”及“乔家花园”,其投资、开发及经营权则为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后者负责整个景区的宣传推广。

工商信息显示,唐凯为山西景世恒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景世恒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公司名称原为“山西景世恒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变更为山西景世恒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等。

记者了解到,遵循市场规律,推动国有旅游景区管理企业化、运营市场化、投入多元化是山西省推进旅游景区体制该给创新的一项目标。带着“晋商”基因的乔家大院率先在股权改革、综合开发方面迈出一步。

《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6年3月17日,山西景世恒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厅召开的竞价会上以人民币5220万元成功竞得山西新祁旅游有限公司持有乔旅公司45%的国有股权。至此,公司由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国有参股公司。

此前备受关注的乔家大院经营不善问题,变更为民营资本控股后,祁县财政局门票收入款已回款500万元。

网上流传周边居民抗议乔家大院被卖一事,记者询问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复称,“并没有此事。”记者接着向其询问目前该公司性质是国有还是民营时,该工作人员称:“不了解。”并向记者解释说,自己不清楚,需要问其公司的领导,但是今天领导没有上班,所以得不到答复。(来源北京经营报)

【乔家大院】

乔家大院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乔家堡村的乔家大院,原是清代商业金融资本家乔致庸的宅第,从1756年开始建立到最后建成,历经了两次扩建,一次增修,时间跨越了两个世纪。整个院落呈双“喜”字形,分为6个大院,内套20个小院,313间房屋,建筑面积4175平方米,体现了中国清代民居建筑的独特风格。

2006年影视剧《乔家大院》播出,该剧一度风靡全国。乔致庸的发家史,成了不少“成功学”中使用的经典案例,也让乔家大院这座老宅院走进了更多人的眼帘。这里同时也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杨家将》、《亮剑》等景点剧集的取景地。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已经有40多部影视剧在大院拍摄或取景。当地媒体曾这样形容影视剧对于当地旅游业的作用,每部剧的最后,“与许多排在长长的鸣谢队伍里的单位一样,乔家大院只是被一闪而过,但不同的是,随着影视剧拍摄后,媒体的持续报道,人们记住了乔家、记住了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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