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6月30日后这类纸质发票不再抵税快进来了解
紧急提醒!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6月30日后这类纸质发票不再抵税,那就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如果你想要抵税,必须要这么做才可以,快来了解一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国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这就是说,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来了:去哪儿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呢?第一步,你要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需先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第二步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第三步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在票根发票平台上就可以轻松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啦。
开票成功后,大家要怎么验证真假呢?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以上就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不再抵税的相关事宜,觉得有用的话,记得转给身边的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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