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公布反腐进展 这些员工因触犯法律锒铛入狱
近日,京东公布反腐进展。据通报,京东工总共辞退了16人。其中,有4人因触犯法律遭刑事拘留。据悉,京东一直坚持定期发布反腐公告,以儆效尤。
京东集团反腐败公告显示:
1、京东物流西南区域分公司快运部城配运输管理部机构负责人任兵,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运商好处费及礼品馈赠。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和十九条,予以辞退处理。同时任兵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京东物流华中区域分公司大件物流部安装运营部机构负责人黄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商的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黄川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京东金融保险业务部综合管理部消费者业务部渠道运营人员燕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并违规向供应商提供运营支持。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六条,予以辞退处理。同时,燕峰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集团大客户部华北区大客户部运营岗员工颜嘉意,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五条,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颜嘉意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5、京东商城时尚事业部男装及奢侈品部采销经理张玲玲,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部门同事穆海洋引进其弟弟所经营的公司,并给予资源支持,同时向穆海洋行贿。张玲玲、穆海洋二人行为分别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
6、京东商城时尚事业部内衣童装部招商人员郭智铎,在职期间向多家供应商借款。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五条,予以辞退处理。
7、京东商城时尚事业部女装部配饰部采销经理李红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家合作供应商的好处费、礼品,收受供应商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十九条,予以辞退处理。
8、京东商城家电事业部大家电运营部运营岗田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合作商家贿赂、礼品等。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十九条,予以辞退处理。
9、京东商城图书文娱业务部IP整合部高级经理邸旭亮,利用职务便利在他业务管理范围内引进其借用他人身份参股的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二十一条,予以辞退处理。
10、京东商城美妆业务部采销经理岗王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合作供应商贿赂,并协助供应商引进多个品牌合作。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
11、京东商城生鲜事业部特产馆运营人员王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向商家倾斜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
12、京东物流西南区域分公司大件物流部重庆大件运营中心负责人王毅,利用职务便利向其负责管理的多家京东帮合作伙伴索贿(未遂),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五条,予以辞退处理。
13、京东物流华南区域分公司物流规划实施部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人朱志云,任职华南建仓项目经理期间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
14、京东物流河南省区分公司人力资源部HRBP岗郭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劳务派遣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予以辞退处理。
15、集团招采中心供应商管理部供应商管理岗于丹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及参加供应商付费的旅游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辞退处理。
16、京东金融保险业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周鑫、消费者业务部渠道运营人员李佳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好处费并违规向供应商提供运营支持。其二人行为违反了《京东集团反腐败条例》第十六条,均给予辞退处理。
梳理发现,近些年来,京东一直坚持发布反腐的定期报告。这应该与刘强东对贪腐的深恶痛绝有关。刘强东曾说过:“你贪十万,我就是花一千万也要把你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