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 两高最新司法解释来了速看
目前,几乎人手一张、甚至多张信用卡。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能按时还款。但有一些人则存在恶意透支的目的。那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是什么?两高最新司法解释来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与上述规定相比,两高司法解释新增了五条内容,重新界定了有关“恶意透支”数额等级的认定,并规定了不起诉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根据新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不过,在恶意透支上,原先的三档触法情形,在数额上均有了调整: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司法解释特别指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此外,司法解释指出,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所以,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时,切勿抱有幻想,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否则因此锒铛入狱将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