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离婚时怎么分 离婚后归谁加名字有用吗
在中国,婚姻是大事,因为它是两个人的资产重组,两个人结合后就变成经济共同体了,然而,夫妻感情不合,就只能离婚了,那婚前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呢?离婚后归谁加名字有用吗?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从上述内容来看,男方婚前买房,结婚后加了女方名字,万一离婚,女方还是可以分一半房产的,也就是说加名字有用。不过有多少情侣是在谈婚论嫁加名字的时候谈崩了呢?所以结婚后两个人虽然是经济共同体,但是女方还是要有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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