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下发通知 进一步强化人身险市场风险监测工作
为及时全面掌握人身保险市场运行形势,改进并完善人身保险行业风险监测机制,进一步提升人身保险市场形势研判及风险监测的效率和质量。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市场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建立主动监测制度。各人身保险公司是人身保险市场运行及风险监测的对象,应强化对自身发展情况及风险结构的监测分析,主动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关注市场风险。
保险公司应建立覆盖各省(市)及指定地(市)区的经营风险监测网络,按照银保监会以及派出机构要求,落实各项人身保险市场风险监测工作。
同时,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实施信息报送制度。
一是完善定期报告制度。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强化对自身经营形势和风险状况的分析评估,每半年向银保监会报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保险公司各省(市)分支机构及指定地(市)区分支机构应按照辖内监管机构要求开展定期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送经营情况报告。
二是建立信息简报机制。保险公司、各省(市)分支机构及指定地(市)区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当地人身保险市场转型趋势、风险苗头的监测和研判,符合下列情况的,应于知晓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信息简报形式上报直接监管机构。
包括:可能影响公司稳定运行的突发事件;保险公司内部风险苗头,以及外部风险向内传递的隐患;公司内部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重大案件及明显违规行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转型的特点、结构调整趋势及重要创新;以及其他认为值得上报的情况。
三是实施专题调研报告机制。按照“每年人身保险市场调研覆盖各省(市)、各法人机构,适当辐射基层市场”的工作原则,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每季度组织市场形势及风险分析专题调研。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每年至少参会一次,提交公司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营情况与风险分析专题报告、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工作机制及有关要求。
一是统一专题报告及简报模板。各人身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参照模板形成专题报告和信息简报,并于指定时限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分级管理机制。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统筹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工作,各银保监(分)局统筹辖内风险监测工作,各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分析报告和信息简报应直接报送至直接监管部门;情况通报机制。人身保险市场风险监测工作是非现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每年总结风险监测信息报送制度运行情况,并予通报。
三是指定风险监测联系人。各人身保险公司应指定相关领域部门负责人1人作为风险监测联系人负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