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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跟加多宝恩怨 加多宝董事长是谁?

日前,加多宝发布官方声明,表示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已发回广东高院重审,至此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王老吉跟加多宝的恩怨都有哪些呢?加多宝目前的董事长又是谁?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纠纷

7月1日,加多宝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恩怨已经持续了近8年,在8年间,广东加多宝和王老吉背后的广药集团,至少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大战——红罐之争、商标之争、广告之争,而围绕这三个层面的,还有不计其数的价格战与口水战。

其中,影响最广泛的“红罐之争”始于2012年,广药集团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包装装潢权益,并诉指对方侵权。彼时,双方为了红罐之争可谓不遗余力,除了双方各自的诸多专利证书、广告凭证、合同等作为证据之外,社会各界的法学权威也在此案中分成两个阵营,为王老吉和加多宝站队。在时隔5年之后,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在红罐之争之外,双方的商标之争涉及面则更加长久。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随后,在2001年至2003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李益民累计三次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的300万港元贿赂,并于此后签订了补充协议,以低廉的价格,将王老吉商标的租期延长到了2020年。

很快,2004年,行贿事件败露,李益民和陈鸿道先后被抓获,但陈鸿道在2005年取保候审之后外逃。由这一行贿案带来的更重要问题是王老吉商标的贱租争议,由于补充协议中租用商标的价格过低,在2010年原协议结束后,广药集团便开始通过各个渠道申请,要求裁决加多宝的补充协议无效。

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在2010年之后再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被视为侵权。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加多宝赔偿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间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给王老吉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0亿元,此后又将赔偿增加至29亿元。根据一审判决,加多宝方面共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亿元。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加多宝的董事长就是陈鸿道,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发回重审的消息,也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王老吉有关人士在回应中表示,重审并不代表着最终的判决,具体还以要以白云山后续的相关公告为准,加多宝这次能否翻盘呢?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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