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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天丝起诉红牛 红牛商标到底归谁所有?

自1995年起,因为商标授权的问题,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开始了长达20多年的诉讼。而在近日,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泰国天丝起诉红牛被驳回,据了解,由于本案件涉及了商标权属、经营期限等众多问题,导致天丝的起诉被驳回,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泰国天丝起诉红牛被驳

据悉,一份落款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的法律文书显示,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生产商及销售商的一起诉讼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

红牛商标

该法律文书载明,“红牛”商标权属之争至今尚无定论,待裁判生效更需时日。本案商标侵权之诉,又与商标权属、许可使用期限、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互为关联、相互牵制,难以单独先行作出裁判。因此,为避免多起诉讼相互拖延,节省诉讼资源,缩短诉讼周期,在对天丝公司诉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前提下,驳回天丝的起诉。

因商标纠纷,2014年9月,泰国天丝在与中国红牛在谈判期间,向中国红牛湖北、江苏、广东三家工厂发出律师函,指控三家工厂使用红牛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并停止使用商标,还终止了对三家红牛工厂香精香料的供应。随后从2016年8月开始,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公司及供罐商、生产商和销售方等全产业链接连发起诉讼。

红牛商标到底归谁所有

红牛中国方表示,该起商标案原委起源于1993年,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海南开办工厂,希望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因一直无法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始终未能启动投产,遂拟放弃经营。

彼时,红牛泰国创始人许书标与严彬相识。1995年,双方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则,由严彬在深圳设立红牛中国(本公司前身),自行解决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问题;许书标在红牛中国五十年经营期限内,通过向红牛中国销售香精等原材料获取利润,并确保五十年内仅红牛中国有权在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据介绍,1995年11月,严彬引入国资正式设立红牛中国,严彬代表筹备设立中的红牛中国与泰国天丝、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五十年协议”),按照商定合作原则,明确约定红牛中国经营期限五十年,在五十年内只有红牛中国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红牛饮料的生产、销售。

有市场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是功能性饮料的消费大国,市场销售额相比于20年前,已经成长了数十倍。泰国天丝自然也不想错过该市场,但从目前来看,泰国天丝想要在中国拿回红牛的商标,明显还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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