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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好消息来了 退役军人八一将发过节费

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广大退役军人的好消息也来了,据悉,退役军人八一将发过节费,除了慰问金之外还有慰问品哦!对于退役军人来说,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褒奖,不只是一次简单的慰问金,而是象征着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关怀,证明退役军人存在的价值。

退役军人

建军人发放慰问金,其实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体现出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怀,让退役军人体会到,即便是已经退役了,但是国家依然没有忘记他们,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有意义的。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据了解,天津市港保税区、滨海新区、河西区等地下辖的部分退役军人服务站已经下发明确通知,对2019年6月30日(含)前完成信息采集登记的退役军人,每人发放200元“八一”慰问金,而在此时间之后采集登记的,则不列入今年的发放范围。

退役军人八一建军节有哪些补助?各地的补贴不同,具体请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查询。

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

为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国务院、中央军委刚刚颁布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条例》规定从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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