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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退伍军人新消息 8月1日开始退役军人补助再提高

军人对国家安全贡献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没有这帮可爱的人群,就没有我们现在安全幸福的生活,对于军人国家给的福利一直都是最好的,然而退役军人也一样是国家最关怀的对象之一。目前关于全国退役退伍军人最新好消息来啦,就是8月1日开始退役军人补助标准再提高,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吧。

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是国家关怀的重点对象之一这点是毋庸置疑的。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虽然说军人已经退役了,但是国家却从未忘记过他们的对保卫国家安全付出的贡献以及功劳。因此,此次国家统一将退役军人补助标准提高10%的幅度,让退休军人感到非常欣慰,同时这也鼓励了更多年轻人员参军,为保卫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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