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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统一城乡医保 辽宁新的医保政策要来了

目前,还有很多地方的城市医保与乡镇医保是分开的,不过最近有消息称辽宁明年统一城乡医保,这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以前农村群众总是羡慕城里人医保条件好,不过随着政策的调整,我国城乡医保终将实现统一,农村也可以享受和城里一样的医保待遇。

城乡医保

目前,农民只有在当地医院就医后才能立即办理费用报销,如果需要去异地就医,一般都需要先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出院结算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办公室去报销。这样不仅会给本身比较困难的农村家庭带来就医障碍,还会让农民朋友到处“跑腿”,多了不少折腾和麻烦。若是城乡医保统一的话,以后出院后直接就在医院结算,着实是方便了不少。

据消息称,2020年1月1日起,辽宁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

“六统一”即整合基本医保制度,实现市级行政区域内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

“三同步”即基本医保制度与大病保险政策同步整合;制度整合与做实市级统筹同步推进;“六统一”与经办体系、信息系统整合同步实施。

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也就是说,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居民医保。有就业能力并已实际就业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目前,国家对城乡居民的财政补助标准相同,个人缴费政策存在差异。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将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政策,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学生)两个标准缴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能够减轻缴费负担,这既体现了制度公平和权力义务对等原则,也有利于巩固参保率、防控基金运行风险。

整合后城乡居民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贫困群体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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