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社保补缴 补缴不超过本人军龄且截至12月底
近日退役军人养老保障有进一步落实,退伍军人社保补缴通知指出,退役军人可一次性补缴社保,但补缴社保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小编了解得知,目前即将达到退休年龄或是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退伍军人生活保障并不充分,该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对其而言十分重要。
在这里,小编提醒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在12月31日前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以免白白损失了一笔退休养老金。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退伍军人社保补缴申请渠道与补缴申请材料。
一、申请时间及办理机构
2019年7月1日——8月31日为集中申请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新提出的申请。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退役士兵申请,办理保险接续手续。
二、登记单位
2019年1月21日前由政府安排工作(含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申请。
三、不予登记退役士兵
1、2019年1月2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已享受退休待遇的;
2、服役期间被开除军籍人员;
3、被判刑的。
四、补缴年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出现断缴、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五、携带证件及证明
(下列3-5材料复印件须手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1、户口本(查验原件);
2、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3、《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4、安置介绍信或安置证明、《自谋职业证》;
5、与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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