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垦区建房新规 注意!这些规定不能违反
海南的朋友要注意了!在垦区建房规定发生变化。昨日,海南政府印发文件,规定垦区建房不可以公开销售或转让。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限制,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8月1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海南省垦区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垦区建房包括集中建房和个人建房,两种建房所占用土地均属于国有土地。
《通知》表示,垦区建设的住房不得对外销售或转让。确因需要退出的,由垦区二级企业按规定回购,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垦区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符合条件的一户职工、居民只能使用一处住宅用地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也对在垦区建房的规模进行了限制。比如每户面积不能超120平方米等。具体的大家可以上海南省政府官网查看。同时要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以防触犯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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