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 并给予差别化补贴
上海市政府官网10月10日发布《上海市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拟改善上海市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
该办法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商务委等单位联合制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三柴油车指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各类在用柴油车(国三柴油公交车除外)。根据办法,上海市对提前报废国三柴油车补贴金额按照柴油车的类型、初次登记年限给予差别化补贴,其中微型、轻型、中型、重型货车补贴标准分别为0.3万元/辆-6.8万元/辆不等,小型、中型、大型客车补贴标准分别为1.3万元/辆-5.1万元/辆不等。此外,专设集装箱运输车补贴标准为3.8万元/辆-11.6万元/辆,长途客车补贴标准分别为5.1万元/辆-10万元/辆。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贴。车辆所有人申请上海市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第一,机动车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非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机动车所有人一年内无环境违法处罚等失信记录。第三,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和环保检验,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第四,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市办理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以上(含一周年)。
根据上海市公安车管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上海市在册国三柴油车15万辆,其中国三柴油货车12万辆(占上海市汽车总量的2.9%)。根据源清单测算结果,国三柴油货车的NOx和一次PM2.5排放量分别占上海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30%和46%。若将现有国三柴油车更新为国五标准柴油车,预计可分别削减NOx、VOCs和一次PM2.5排放2.3万吨、0.4万吨和0.35万吨,对改善上海市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