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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个人破产 欠214万只需还3.2万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自古以来就不变的真理,可是来到现代文明社会,金融市场更加复杂了,因此个人欠债还不上还可以个人破产。目前,全国首例个人破产引起人们关注,欠214万只需还3.2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个人破产

近日,温州法院通报的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引发舆论关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蔡某提出的清偿方案,按1.5%的清偿比例,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完毕,欠214万元只需还3.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温州“个人破产”案债务人蔡某并不是“老赖”,而是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对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经调查,蔡某仅持有公司1%股权,而且其家庭并不宽裕,每月总收入不到1万元,蔡某还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孩子上大学,长期入不敷出,没有能力清偿巨额债务。法院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征得债权人同意后,该案得以顺利办结。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值得玩味,很多人在想,如果自己欠了巨额债务,那是否可以凭借此法“金蝉脱壳”呢?对此,工作人员回应道,个人破产制主要保护那些客观上无法偿还巨额债务的人群,对于真正的老赖,法院将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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