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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工资调整 这个地方要调整工资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实力越来越强大,大家的工资也必然会随着上涨。日前,河北省发布11月份工资调整报告,报告中明确规定从下个月1号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以及非全日制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下面来了解下。

河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本次调整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此次上调后,石家庄市区、秦皇岛市区、唐山市区、廊坊市区、保定市区以及雄安新区等适用最高档标准每月1900元。承德市区、张家口市区(不含塞北区、察北区)、沧州市区、衡水市区、邢台市区、邯郸市区等适用每月1790元档标准。井陉矿区、兴隆县、康保县等适用每月1680元档标准。赞皇县、顺平县、海兴县等适用每月1580元档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补贴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组成部分。比如说从事夜班以及中班工作者、从事有毒特殊工作者,且节假日发放的福利补贴也不算入最低工资标准组成部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局提起抗议,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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