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拆迁如何赔偿 五个程序决定了你的拆迁赔偿款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有些的地方需要重新规划,这就需要拆掉部分商品房了,那么商品房拆迁如何赔偿呢?有律师表示商品房拆迁赔偿款要根据五个部分决定,具体是哪五个部分呢?
一般来说,商品房拆迁补偿有三种赔偿方式,一是拆掉旧房子,提升容积率盖新商品住宅小区,这个时候是按1:1-1:1.3比例赔偿;二是拆掉旧房子建设亿元、学校、道路,这个时候会在新地皮建设安置房,赔偿标准是1:1.2;三是货币补偿,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进行补偿。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补偿方式,其补偿价值一般都是由五个程序决定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重这五个程序,若有异议一定要及时指出并申诉哦!以下是拆迁5个程序介绍。
1.政府做出征收决定并公布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实践中,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出现在征收决定作出前,是房屋征收中一个重要的程序,被征收人要积极行使提出意见的权利。
2.组织调查登记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3.补偿阶段
首先,需要了解征收补偿的范围,补偿的构成:3+1模式,“3”=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1”=补助+奖励。再者,了解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的程序:房屋价值评估很重要,能够补偿多少,很大程度取决于房屋的价值,因此这个环节,拆迁户需要重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阶段
在签订协议阶段,拆迁户注意看协议中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里面是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度期限等事项,是否与谈判中一致,是否符合身利益。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补偿协议不成,政府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协议和补偿决定是不能同时存在的,即签订了补偿协议就不会有补偿决定。而补偿决定是在无法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作出的。
5.搬迁阶段
法律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