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工资调整 这个地方要给大家涨工资了
十月份已经过去,十一月正式来袭,好消息也跟着一起到来,大家的基本工资要涨了!继鞍山市宣布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辽宁省也宣布从本月1号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意味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每个月可以最少可以得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
根据大连市发布的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20元/月调整为1810元/月(增加1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小时调整为18.3元/小时(增加2.3元/小时);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20元/月调整为1710元/月(增加1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增加2.3元/小时)。此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5%。
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让大家劳动报酬得到提高,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大家辛苦劳动应得的回报。辽宁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自己的企业没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按照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大家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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