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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最新通知 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指南

军人是社会中很特殊的群体,有一句话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军人把青春留在远离家人、远离家乡、远离现代文明生活的地方,退役之后还要重新就业,确实有很多麻烦之处。根据退伍军人最新通知,关于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问题的公告已经发布,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退役军人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审。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但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其他情况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丢失档案或者无法提供材料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军龄综合认定表》。档案丢失的,由入伍地武装部门出具入伍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退伍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以上是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程序,附上了材料清单,其中入伍政审表和和退出现役登记表是比较难办理的材料,如果有人丢失了相关材料,应该马上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如何才能妥善解决这些事情。咨询电话:0517-8231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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