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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回应年假补偿 这五种情形不能享受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做满一年之后,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并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假期,但最高不超过15天。若有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没有休到年假的,可以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对此,人社部也回应年假补偿相关信息,称有五种情况不能享受经济补偿,我们来看一下吧。

年假经济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员工有以上这五种情形,就算没有休到年假的,那么也不能享受年假补偿。反之,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则可向公司申请经济赔偿。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机制越来越健全,若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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