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站创始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 处罚100万
说起著作权,相信有了解过法律的朋友都比较清楚,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国家是严厉打击的。这不,D站创始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下面一起去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在2015年6月至2019年初期间,被告人温博特以公司名义经营 www.dilidili.com 等网站(简称D站)。而在这期间被告人温博特雇佣被告人郑东杰、被告人林星先后担任公司在线部主管,负责网站影视作品的播放、下载等技术管理,雇佣被告人黄婷(系温博特女友)担任商务部主管,负责网站广告招商等等业务。而在今年6月份,公安机关先后将上述4人全部抓获归案。
而在11月26日,D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温博特在本案中系主犯,其余三人系从犯,而归案后4人态度诚恳,有认错悔意。最终一审判决温博特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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