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司法解释明确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从而引来众人的关注。据消息,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关于这个话题引来众人的讨论,但是司法解释明确,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不侵犯丈夫生育权,具体情况一起去看看。
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明确,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经破裂的,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个生育的行为和女性是密切相关的。如果女方没有经过男方的同意中止妊娠的,男方若是起诉,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虽说网友们的看法不同,但是我们应该站在女性的角度去看问题,毕竟女性拥有生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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