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对相关上市公司影响几何?
据工信部网站1月15日消息,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梳理发现,征求意见稿总共有29条,对稀土管理职责分工,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投资项目核准制度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指出,建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指标管理制度。一是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拟定稀土开采总量指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总量指标,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定总量指标使用方案。三是稀土开采企业、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总量指标使用方案实施稀土开采或者冶炼分离。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稀土行业全产业链管理。其中,在流通方面,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销售非法开采、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在综合利用方面,鼓励和支持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工艺,对含有稀土的二次资源进行回收利用,禁止综合利用企业利用含有稀土的二次资源以外的稀土产品作为原料从事冶炼分离生产活动。分析认为,征求意见稿利好稀土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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