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意见:县城新建住宅不超18层 为什么这样规定
如今建房的规定越来越多了,最近多部门意见指出:县城新建住宅不超18层。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根据意见内容指出,要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并且进行合理的布局,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住建部等十五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提出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县城建设要密集、布局合理。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大饼式无序蔓延。建成区人口密度控制在每平方公里6000至10000人。
《意见》还提出,全县民用建筑高度应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全县新建住宅建筑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楼安装电梯。县城新建住宅楼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住宅的,应当严格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到位。
“我国很多县的消防车梯高度在50米左右(约17层楼高),地形和周边设施可能导致实际海拔下降。限制县城住宅的高度是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刘燕辉说。此外,与低层住宅相比,高层住宅对二次供水、电梯等维修技术的技术要求更高,会增加相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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