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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来看相关规定

相信大家经常会听到一些企业申请财产保全的消息,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减少损失。有企业追回款项,对方没有能力还款,于是,就申请财产保全,要知道申请的话需要条件的,那么,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下面一起看一看。

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3、当事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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