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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江苏近4成离婚申请在冷静期撤回 来看最新数据

“离婚冷静期”的实施以及婚姻辅导的有效开展,减少了冲动离婚的发生。数据显示,去年,江苏近4成离婚申请在冷静期撤回。安徽合肥和阜阳、湖南岳阳和十堰等多地也出现类似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离婚

数据显示,2021年江苏全省共受理离婚登记申请240435对,当年完成离婚登记134943对,占离婚登记申请总数的56.12%;87635对离婚申请在冷静期内主动撤回或逾期未办理视为撤回,占比36.45%;17857对因处于离婚冷静期或登记发证期,尚未办结,跨年至2022年继续办理。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离婚申请30天后,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反悔,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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