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沈某犯故意杀人罪 一审被判死刑
3月2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对被告人沈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进行宣判,被告人沈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3月25日,被告人沈某将被害人王某带到一间出租屋内,随后因为发生争吵将王某杀害,在出租屋内将被害人尸体分尸并抛尸,28日有村民发现装有尸块的塑料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4月7日将沈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采取扼颈的方式将被害人王某杀死,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控诉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指控被告人沈某的罪名成立,在杀人之后沈某为了掩盖罪行进行分尸、抛尸,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对社会的危害性很大,后果十分严重,以故人杀人罪判处沈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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