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潍坊银行昌乐支行被罚35万
潍坊银保监分局在4月6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其内容显示由于潍坊银行昌乐支行因为贷款后检查不尽职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罚款35万元。
根据发布的行政处罚表显示,其内容重点强调潍坊银行昌乐支行主要是存在贷后检查不尽责,违法审慎经营规则等,严重涉及违规的事实,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其中第46条内容的规定对潍坊银行昌乐支行罚款35万元,并且作为主要负责人也是法定代表人辛博同样是对机构贷款后检查不尽责,违法审慎经营规则负责管理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当中的第48条,其规定要给负责人以警告作为行政处罚,据资料的显示于2009年12月25日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正式成立,辛博为主要的负责人,该银行是从事货币金融相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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